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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1. 人才引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是新中国最早的金融与投资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其前身是中原大学1950年成立的金融系和1956年创办的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专业。学院1978年开始招收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得当时全国高校唯一的投资经济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

    金融学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一流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重点学科。包括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民经济学、投资学、房地产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等所有主干学科在内的应用经济学是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金融学院非常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多年来,在师资引进和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发展目标,聚焦国际学术前沿,面向海内外诚聘获得较高学术成果、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加盟!

    一、招聘专业方向与岗位

    1.专业方向: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金融工程、数理金融、房地产、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保险精算、风险管理与保险、会计学、经济学以及其它相关学科方向。

    2.岗位:

    (1)第一层次(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2)第二层次(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育部相关奖励计划或国家级相关奖励计划人选。

    (3)第三层次(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特聘教授。

    (4)第四层次(青年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受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

    (5)其他教育背景优良、学术成果突出或具有很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亦可纳入人才引进对象。

    二、引进待遇

    (1)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引进人才以科研立项的形式向学校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学院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办公、实验条件及相关配套设施。
      (2)学校为引进人才给予有竞争力的安家费。安家费除特别约定外,原则要求按聘期分年发放。
      (3)引进人才的工资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各单位相应层次的岗位津贴。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协商确定有竞争力的年薪标准。
      (4)聘期内,金融学院给予相应档次人才引进津贴。
      (5)引进人才如需同时调入配偶,学校根据其配偶学习、工作经历情况酌情解决其工作问题。
      

    三、应聘材料

    应聘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详细简历和学术成果清单及简介(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lipei@zuel.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按“最终学历院校名称”_“应聘者姓名”的格式命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86 27 8838 6770

    联系人:李沛

    电子邮箱:lipei@zuel.edu.cn346067476@qq.com(请同时向该两个邮箱投递简历)

    学院网址:http://finance.zuel.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