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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团委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将继续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班级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可由团员本人向县一级团组织进行沟通,转至县一级团组织设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自录取至入学一个月内,团员本人/班级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请先联系升学院校的院系团组织负责人或院系招生工作负责人,明确转接团支部后办理转接工作;如升学至本校本院,可直接转至本院对应团支部。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班级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待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需按照相关要求班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班级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应要求,毕业生团组织关系不可长期滞留学校,我院可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团组织关系应当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可保留在我院,需要团员本人/班级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我院“出国(境)学习研究团支部”。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当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支部。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班级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标记,并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我院“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中。

8.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应积极主动地与乡镇街道团组织加强联系和服务,被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后,持续上报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

二、往届毕业生转接

团籍保留我校的往届毕业生近期如需转出,需在202191日前,将附件2《非应届毕业生转接信息收集表》填写好,发送到金融学院智慧团建转接工作专用邮箱jrxytw_zhtj@163.com

三、团支书、团员相关操作流程

团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明确转接类型,自行办理转出,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3《智慧团建团员操作流程》。团支书在团员发起转接后,需及时审批通过,并协助所有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团关系转出,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4《智慧团建团支书操作流程》。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

见附件5《团组织关系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五、其他说明

1.如果转入组织要求开具纸质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行填写附件6《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通过团支书报团委基层联络部联系后续盖章等工作。

2.转往北京/广东/福建的毕业学生团员,因系统不同,请按照北京/广东/福建系统的相关要求完成智慧团建转接工作,相关团员应当向单位提前了解转入团支部的全称。

附件1: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非应届毕业生转接信息收集表.xlsx

附件3:智慧团建团员操作指南.docx

附件4:智慧团建团支书操作指南.docx

附件5:团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及其解答.docx

附件6:团组织关系介绍信.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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