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修订)
一、关于期刊论文的补充规定
1.作者排序问题:
导师+学生1+学生2:按2人合著,学生1,学生2分别为合著1,合著2;
导师的导师+导师+学生:按3人合著,学生排序为3;
学生1+导师+学生2:按三人合著,学生1和学生2的排序分别为1和3;
2.译著和目录外期刊论文的认定:
译著和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普刊(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论文按学校规定予以加分;但当参评研究生的科研加分相同时,四类以上期刊论文加分较多者排序优先,依次类推至一类、二类和三类期刊,更优质的期刊论文加分较多者排序优先,且作者排名较前者(SSCI等国外按作者姓名的字母顺序排名的期刊除外)排序优先。
二、关于参加学术会议的补充规定
1.学术会议的计算标准为:
以申请人论文被收录到会议公开出版物,且以正式出版物国际标准书号或刊号为准;
宣读论文以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日程原件及学院会议新闻稿为准;
2.多人合撰的论文被收录到公开出版物,其积分参照多人合撰期刊论文的比例计算。
三、关于参与课题的补充规定
1.参与课题只限于本院研究生导师主持且经费进入我校科研账户的纵向课题;
2.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下三项至少提供一项,该项中应有申请人参与课题的明确标注):
(1)在校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立项的项目申请书(需加盖科研部公章);
(2)结项通知书或结项证书;
(3)四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论文中标明课题项目编号。
四、关于学术科技竞赛的相关补充规定
学科竞赛级别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交由院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组织认定。
重要提示:各项成果以截至当年8月31日已取得的成果原件为准;各项申请材料须真实可信,否则,一旦核实有作假行为,即取消其两年内参评国家奖学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