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4浏览次数:428

各位老师、同学: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承接校团委的要求,充分挖掘我院先进典型人才,我院分团委现决定配合校团委开展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学生为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2.我院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学生团队;

3.参评教职工为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提名奖。

三、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

1.学院推荐。我院将根据评选要求深入挖掘,遴选推荐出符合评选参考标准(见附件1)的个人或团队(数量不限),候选个人或团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于2014年3月18日(周二)中午12:00前报送至文泉南324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jrxymsc15@163.com.

2.班级(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自荐与推荐。班级(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候选个人或团队也可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形式,直接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含纸质版、电子版)于3月18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文泉南324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jrxymsc15@163.com.

(二)候选人材料

1.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候选人推荐表》(附照片);

3.候选人事迹简介,字数800字左右;

4.典型事迹材料,同时鼓励候选人制作个人(团队)介绍视频,以供组委会和新闻单位使用,事迹材料需经本人签字,我院组织盖章;

5.各类证书等成果复印件材料;

四、表彰和奖励

1.最终评选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及提名奖获奖者;获奖者被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相关奖励;

2.将获奖的感动事迹在校内外的相关媒体上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宣传;同时将获奖者的感动事迹编辑整理,设计出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感动校园”十大杰出人物(团队)宣传册。

3.在2014年度“五四综合表彰”大会上统一进行表彰。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评选标准

附件2:评选办法

附件3:候选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