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我院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考虑我校近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2014年拟遴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100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100项。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学术成果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的范围为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具备实施条件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和发明创新项目。结合我校学科和专业特点,具体包括:研究论文、调查研究、实验项目、创意设计、软件设计、创造发明以及其他符合计划原则要求的项目等。
二、实施原则
(一)兴趣驱动。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研究和创新过程。
(二)自主实践。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方案、自主管理项目方案。
(三)重在过程。注重创新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训练方面的收获。
三、申报对象
(一)申报者应当为我院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二)原则上项目以团队申报,团队最多为5人,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项目按负责人所在学院划分归属。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已参加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和2012年项目未提交结题材料以及近两年来在“挑战杯”、“明理杯”、“博文杯”等科研项目中承担主持人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创新训练项目。当年申报截止前仍有未结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主持或参与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4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曾被取消或项目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申报。
(四)已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放弃。确有申请放弃的项目建议学院不作为推免及各项评优时的加分条件。
(五)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老师不得同时指导三个及以上项目。曾作为国家级或校级创新项目的指导教师,其所指导的项目有退项或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六)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七)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资助经费
(一) 10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其中设30项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70项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8万元/项。
(二) 10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
六、申报程序
(一)即日起,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并仔细阅读学校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见附件1)及其他相关文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二) 2014年4月15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份)及《项目活页》(一式五份,见附件3)交至文泉南楼311办公室。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学院将组织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组对照《项目活页》对项目进行盲评。所有立项项目均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院将于5月2日前将确定推荐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校教务部。
(三) 5月5日-5月9日教务部将组织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对项目进行复审,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并将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后,学校予以发文公布。国家级项目5月27日报教育部。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1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