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同学: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大学生“科学发展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把服务与奉献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金融学院本科生党总支决定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指标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要求
大一、大二、大三的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在一年的考察期或预备期内,要求参加不少于10小时(不少于三次)的志愿服务。
二、活动形式
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可根据工作实际和个人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参加针对性志愿服务项目。以入学新生、学习困难学生、生活困难学生等作为基本服务对象,开展班级帮扶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经常性的帮助和指导。
2.开展公益性志愿服务项目。如走进养老院、做献血者志愿者等。
3.结合重大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五一”、“七一”等重大节日或双休日,集中进行支教助学、扶老敬老、爱心助残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4.依托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服务活动。如党员志愿服务周、党员志愿服务接待日。
三、管理制度
1.备案登记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活动记录制度。填写《金融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足迹卡》和《金融学院学生党员成长记录卡》,记录党员志愿服务情况(包括活动日期、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等)。最后需由证明人签字。
3.考核评价制度。各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考评,择优推荐入党。
金融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二O一四年是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