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年度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3浏览次数:1065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面向国、内外高校招聘优秀博士。

(一)招聘专业或方向

金融、保险、数量经济、统计、国际贸易、会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市场营销、组织行为、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

短缺专业:会计学(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保险学、国际贸易、林业经济、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

(二)待遇

按《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修订)》执行。见附件。

(三)其他

1.学校目前还有部分新盖的过渡房,86M2;学校桥西集资房二期(临海)正在讨论中。

2.学院制定了有较大力度的科研奖励政策。

3.学院大力支持年轻学者到国内外大学访学、参加学术会议。

4.目前工作量要求为204标准学时/年,含指导学生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

(四)联系人

王列老师: wl23300321@126.com;13807554550;66277855

韦明:weiming698@263.com;13368925188

胡国柳:guoliuhu@126.com


 

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修订)

一、引进人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二、引进人才分为特别优秀者、A类、B类、C类

(一)学院根据引进人才所发表论文的等级认定所引进人才的类别。发表外文B类及以上或中文A类论文的人才认定为A类人才;发表外文C类或中文B类论文的人才认定为B类人才;发表外文D类或中文C类论文的人才认定为C类人才。

2篇外文C(中文B类)及以上可视同发表A类论文;2篇外文D类(中文C类)及以上可视同发表B类论文。

会计学(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保险学、国际贸易、林业经济、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等七个短缺专业的人才认定可根据已有的学术业绩面议。

(三)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论文。

(四)论文分级参照《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外文(英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试行)》和《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第二版)》。

三、引进人才待遇

除学校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除高层次人才外、优秀博士的安家费为3万元,科研启动费为2万元)外,学院将提供下列待遇:

(一)安家费

1.特别优秀者面议。

2.A、B、C类人才安家费(税前)分别为6万元、5万元、4万元。

(二)科研启动费

1.特别优秀者面议。

2.A、B、C类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分别为10万元、8万元、6万元。

(三)租房补贴

在学校没有提供周转房或集资房前,除学校提供的400元/月住房补贴外,学院提供部分住房补贴。

1.特别优秀者面议。

2.A、B、C类人才的住房补贴分别为1200元/月、1100元/月、1000元/月。

(四)其他补助

1、提供周转房:80平米一套

2、国家自然和社科基金项目:10万元/项

四、工作要求

原则上要求至少为学院服务五年,如服务期不满,按时未服务期间长度比例退回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五、本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六、该规定从2014年11月1日起试行。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