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仲篪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2浏览次数:2353

雷仲篪  男,19348月生,湖北武汉人。1956-1960年就读于原中南财经学院财政专业。1958-1978年期间因错划右派,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身陷囹圄仍执着,以惊人的毅力自学了第二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自此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与预决算工作,这为他后来卓有成效地从事部门经济与建设技术相交叉的“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学科”的创建与教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和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后雷仲篪回到母校即现在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学术兼职二十余种,主要有:国家建设部政策研究专家、亚洲房地产学会会员及创始人(之一)、中国建筑经济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基建优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与房地产优化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湖北省建设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资产评估学会与武汉市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常务理事、省高院与武汉仲裁委司法鉴定专家、《建筑经济》、《基建优化》、《中国房地产》、《中国房地产金融》与《住宅与房地产》等十余家杂志的编委或特约撰稿人。

雷仲篪教授在1981年至2000年期间,全身心地投入到学科建设与教学中,先后出版了《建筑企业管理学》、《日本建筑生产和管理技术》、《建筑业经济学》、《对外建筑承包管理学》、《房地产经营管理理论与实务》、《不动产估价》等学术专著与译著。此外,还先后在国内外发表约200篇学术论文。其学术成果多,曾获优秀成果奖,在国内外影响较大。如他发表的《中可对日索赔三千亿美元》(香港《当代》932期)一文,引起日本与亚太各国政府及学术界的很大震动,且被总部设在荷兰的CIB(世界建筑研究与文献委员会)及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或地区的著名学术机构与高校所收藏。

在学术成果大量形成的同时,雷仲篪教授还为本科与研究生开设五门新课:l、《建筑企业管理》(本科)、《建筑企业管理研究》(研究生);2、《建筑业经济研究》(研究生);3、《对外建筑承包管理研究》(研究生);4、《房地产业经济研究》(研究生);5、《不动产估价研究》(研究生)。并且为5门新课撰写了正式印刷的《教学大纲》,年均承担授课200学时以上,有多年高达300学时以上。

雷仲篪教授的主要学术观点有:l、较早提出“住宅是消费资料,不应像生产资料那样公有化。相反,应私有化与商品化,其分配应货币化”的观点,被当时国家领导人所接受,并用于指导住宅制度的改革。2、最早对承袭前苏联的“基本建设是一个生产性的行业,它包括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勘察设计单位(丙方)及建设银行(丁方)等行业,其产品是固定资产”这一传统观点提出质疑。指出“基本建设的本质是投资。固定资产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是投资者用货币所购买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并非投资者自己所生产。”这一学术观点被国家有关部门所接受,并相应地不再使用“基本建设业”的概念,而恢复原被划归“基本建设业”中的相关行业如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银行等的独立行业地位,且把基本建设经济专业与院系改为投资专业与院系。3、最早提出“不良金融债权资产处置价的评估值由其债务人于评估基准日的两个客观量构成:一是相应抵、质押物强制变现净值与依法从保证人处所获偿付之和;二是上述之和不足以清偿原担保债权而待偿的差额(依法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和无担保债权之和乘以经评估所确定的债务人清偿率所得数额”的观点。这与其相关联的一组论文,为我国不良金融资产评估理论填补了空白,且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视,正拟出版论文集。

雷仲篪教授治学严谨、学术成果丰硕,长期活跃在国内外学术活动中,受到英国剑桥名人传记中心的邀请而入编英文版《国际学者名人录》,使其名副其实地成为国际知名学者。同时,他为人正派、一身浩然正气,疾恶如仇,敢于针砭时弊。作为教师,正好用系部在他退休时所赠对联:“教之以理导之以德爱道学道足为师矣,授而不厌诲而不倦做人立人堪作表焉”作为对其评价。近几年,人虽退休,但笔耕从未停止,依然默默地奉献着。由此可见其忘我的工作精神与高尚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