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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党委开展本科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通讯员 胡源 学生记者 郝彬凯 摄影 胡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学院党委2015年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安排,527日至29日,金融学院81名本科生预备党员齐聚文泉南楼313会议室接受党员再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江克宁、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员李明、学院党委组织员刘树森、汪瑛分别为同学们作了《勤于学习、勇于担当,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党员预备期》、《努力学习,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党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的专题讲座。

      学院党委书记江克宁首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45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讲话的体会,嘱咐现场的党员同学应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四个方面下功夫,希望党员同学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要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做到学习领先。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在政治上带动同学共同成长、在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既要学会尊重自己,更要学会尊重他人。凡事从点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走好人生每一步;二是要加强锻炼,学会思考,做到思想领先。要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加强社会实践,严于剖析自己,不断完善自我;三是要履行宗旨,率先垂范,做到行为领先。大学生党员应是同学们思想上的表率、学习上的标兵、工作上的典范和生活上的榜样,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品德修养,注重行为示范,只有思想领先,才能行动到位。最后,江书记希望在座的每一名党员同学要坚持标准,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此来影响身边的每一位同学。

 校党委组织部李明老师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从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预备党员怎样过好预备期、预备党员转正程序等方面进行讲授。她指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除了不具备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其权利和义务与党员相同,需要以正式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设置预备党员预备期也是规范党员发展的程序与环节、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在预备期间,李明老师建议预备党员应熟悉专业知识、培养团队精神、加强领导能力、按时完成任务、善于与人沟通、保持诚信、身心健康等方面来不断完善自己,接受组织考察。同时,李明老师指出,各位预备党员不仅仅要在形式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学院党委组织员刘树森老师从“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党员”谈起,告诫同学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首先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鼓励同学们自食其力,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尽力帮助周围的人。还要培养健康的身心,勤于参加体育锻炼,理性认识自己,学会和不同的人相处,培养自己乐观的人生态度。

学院党委组织员汪瑛老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学生工作实践,鼓励党员同学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今后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美好梦想打好基础。

 本次培训对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的党性锻炼,提高学生党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培训会历时三天,老师们的敬业精神和深入浅出的授课令与会学生党员受益匪浅,达到了集中教育培训的效果。会后,很多同学表示,通过培训学习,明确了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自觉践行党员标准,时刻体现党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