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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金融学院各年级、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校学生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学生会将组织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2015年10月8日(星期四)14:00

二、大会地点

南湖校区文泉南楼313会议室(暂定)

三、大会议程

(一)学院领导致辞;

(二)听取并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展示并审议议案;

(四)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代会代表。

四、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的名额分配按照学校的名额和班级人数确定,原则上每班推举的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4%,各班自行考虑男女比例进行推举,拟定产生院学生代表81人。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学生干部代表:15人。

2.班级代表:66人

(1)2012级:不设学代会代表;

(2)2013级:不设国金专业代表,CFA每班1人,其余各班每班2人;

(3)2014级:国金专业每班1人,其余各班每班2人;

(4)2015级:保险、保险精算专业每班1人,其余各班每班2人。

(二)产生办法

各班可采取学生自荐、他人推荐的方式上报班级,通过民主投票进行选举确定。代表候选人经辅导员同意、学院学生会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后,即可成为金融学院学代会代表。

五、工作安排

(一)代表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

(二)每班(2013级CFA两个班、2014级国金两个班、2015级保险、保险精算两个班)代表各提交一份提案,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拟写提案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民主、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须在班级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2.各班代表于10月5日上午9:00前将《登记表》、《提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rxymsc17@163.com,并在10月5日将纸质档交至指定地点。

 

联系方式:

金融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刘宇翔电话:15172437322

金融学院学生会副秘书长肖玙电话:13826504543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