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和《金融学院2015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审核,现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9日下午2点。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文泉楼南413)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8386714,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附件:2015级申请调整修读专业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