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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金融学院第四届“励志金融”年度人物(集体)表彰的通知

 全院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学院思想道德建设,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发进取、无私奉献的典型,我院决定开展第四届“励志金融”年度人物(集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励志金融”奖项说明

金融学院“励志金融”年度人物(集体)旨在表彰2015—2016学年表现突出的人物和集体,以调动金融学子赶学先进、开拓创新的积极性。申报者可以以个人、团队的形式上交申报材料。申报者需符合以下的主题关键词:

励志类:自强、奋进、模范、榜样等;

学术类:求真、创新、学术成果突出等;

文体类:活力、才艺、奖项级别较高(省市级以上)等;

社团组织类:团结、务实、服务、高效、创新等;

志愿公益类:奉献、爱心、热心、坚持不懈等;

人际社交类:活泼、热情、友爱、助人为乐等;

团体类:和谐、团结、成果重大(省市级以上等级)等。

二、“励志金融”年度人物(集体)评选标准

(一)励志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自强不息,勇于拼搏,奋进向上;

4、其申报事例能为当今大学生树立模范榜样。

(二)学术类

1、学业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过继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表论文被校级以上期刊收录;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三)文体类

1、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院或我校争得荣誉。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2、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四)社团组织类

1、社团组织内部人员团结一致,能力突出,工作高效,致力于通过务实的工作服务广大学生,为我院做出重大贡献;

2、成功组织有创新主题、创新意义的学生活动,并且取得良好的活动反响,获得省市级以上奖项表彰。

(五)志愿公益类

1、热衷于各类志愿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协会组织举办的志愿活动,拥有优秀的志愿活动成果;

2、坚持不懈参加公益类活动,长期为公益事业做贡献,并积极宣传公益意识;

3、其事例能够彰显当代大学生自觉奉献的精神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责任感。

(六)其他类

1、热衷于各类交际活动,积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同学;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的同学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3、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其他符合“励志金融”精神要求的人物(集体)。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包含不多于1000字事迹简介一份,图片若干。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各班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jrxy_zuzhibu@163.com(文件命名为“励志金融——XX类XXXX”)。

(二)申报时间:

各项材料请于2016年4月14日(周四)8:00-17:00按照相应报送方式报送。 

四、活动联系人

金融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张逸群 

联系方式:13027124306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