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7届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2017届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为确保预答辩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预答辩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3日至23日,具体时间和预答辩小组成员均由各专业导师组长安排,报院研工办备案,并安排答辩地点;
2.本次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原则上不再以“通过”或“不通过”作结论,重在提出修改意见,帮助学位申请人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仍需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以作为进入博士学位申请下一环节的重要依据;
3.本次预答辩后,全院申请2017年硕士、博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盲评(2017年3月),即均由学校统一提交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进行双向匿名评审(详见附件一、二、三);
4.请各位研究生在参加此次预答辩前后做好以下工作:
(1)硕士生需于2016年12月2日前向导师提交论文电子版,并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按时向所在班级提交经导师同意的纸质版论文(一式5份,其中一份需导师签名同意进入预答辩程序),各班级需于12月8日6:00-21:00将纸质版论文交至文泉楼南楼414办公室;博士生需于2016年12月15日至16日自行将纸质版论文(一式7份,其中一份需导师签名同意进入预答辩程序),并连同申请毕业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一同提交至文泉楼南楼414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版论文的研究生,导师组将不予安排本次预答辩;
(2)各班需于12月2日10:00前将参加此次预答辩的同学相关信息统计表(附件四)电子版发送至763843183@qq.com;
(3)认真填写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五),并请预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字确认;
(4)此次预答辩后,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需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质量提升;
(5)此次预答辩导师有权拒绝签字;研究生如有不服,可向所在导师组书面提出申诉(附件六),但每位研究生仅限申诉一次,所在导师组有权且应当就研究生的申诉做出最终裁决。
5.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认真阅读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严把论文质量关;
(2)审阅同意后,在所指导的学生论文纸质版首页签名确认同意该名学生进入预答辩程序(因故本人不能签名的,可委托同导师组的其他专任教师签名,但需OA告知研工办屈代洲,不得委托学生自己签名,一经发现即取消该名学生此次预答辩资格);导师也有权拒绝签字,不同意学生进入预答辩程序;
(3)按照此次预答辩安排参加并认真完成预答辩工作,原则上要求导师在场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论文预答辩;
(4)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提升论文质量;
6.请各预答辩小组在预答辩时做好以下工作:
(1)明辨研究生论文写作和修改的态度,对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以及伪造数据等行为,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研究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表现如实记录在预答辩记录表之中;
(2)向所有参加此次预答辩的研究生清楚解释并着重强调:一是研究生本人永远是学位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是第二责任人,其他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只是供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参考;二是此次预答辩重在指出修改意见,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以确保论文质量,论文的修改、完善情况将作为参加后续环节的重要参考。
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2016年6月30日第二次修订).docx
附件三:金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2016年5月26日).docx
附件四:金融学院2017届(上半年毕业)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统计表.xls
附件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