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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融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

金融学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专业导师组组长任成员。

金融学院成立博士生复试纪检督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招生计划

1博士研究生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复试分数线详见表1

1 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复试分数线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少数民族考生:外语40分,总分150,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

汉族考生:业务课60分,总分180分,过线考生依据外语成绩排序;

3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

4.招生计划

(1)学校分配至学院的招生计划详见表2

2 学校下达至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注:计划使用说明以《关于下达2017年博士研究生非专项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准。  

2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

3)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3)非专项计划的下达数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全日制计划下达数中包括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等。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随上线考生单列下达至相应学院(计划随人走)。

5)招生指标分配如下:

金融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复试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为201759日(周)上午900-1000,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南楼413(考生报到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并交复试费100元。

复试时间为201659日(周二)下午200-5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畅通。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针对不同复试内容的具体复试方式和要求如下:(相关材料考生可酌情自行携带交各专业复试小组)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测试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及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测试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

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面试。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主要包括: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道德品质、人文素养情况;行为举止、社交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六、复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博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成绩为300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录取名单的确定: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序,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附件中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附件2),并提前填写好相关信息,报到时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先办理拟录取手续,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并确认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与培养类别

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字[2011]9号)执行。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9号),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6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脱产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

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同专业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且脱产学习的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6年;其他无论脱产与否基本学制均为4年,学习年限48年。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1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本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阶段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合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相关规定

1学校对非定向优秀博士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鼓励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撰写学术专著或参与科研项目,对学术上有显著成绩或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特别奖励。

2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办理拟录取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61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610日前向学校提交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完整的《定向合同》。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610日前向学校体检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的《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610日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提交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

  

附件1:金融学院2017年各专业博士复试名单.pdf

附件2: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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