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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动态

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近期将开展金融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2017年,我院应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项目共计98项,其中应申请结项88项,自愿申请结项10项,具体结项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二、结项流程

结项程序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附件二)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具体流程如下:

(一)结项申报

项目责任人根据《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简介》(附件三)和本人《立项申请书》撰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课题结项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附件四)。

(二)导师初审

项目责任人将《结项报告书》提供给相应导师审阅,在导师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结项报告书》,并经项目责任人导师签字同意后集中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导师组评审

学院将经项目负责人导师同意的《结项报告书》提供给各导师组匿名评审,需给出“同意结项”或“不同意结项”的意见。

(四)学院审核

学院集中审查各导师组匿名评审结果,确立最终的资助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完整的《结项报告书》(内含“结项成果信息”)、结项成果等。表格及成果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于612日晚上6:308:30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学院41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841385506@qq.com

重要提醒:结项成果为评审依据,所有成果需完整准确填写“结项成果信息”:(1)有几项成果就填写几项,标明序号;(2)“成果说明”栏,用于填写:出版社、版次;刊物名、刊物年、卷、页;获奖名称、时间、颁奖单位、级别;专利号等必要信息;(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如实填写“成果级别”及“是否注明创新资助”;(4)所有成果均需附电子版文件,如论文文稿、证书照片等。

(二)根据导师组专题会议精神,金融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项2000.00元,博士生每项4000.00元,资助经费在20176月通过结项后,一次性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达到结项条件,将不拨付任何资助费用,并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暂未获得资助的候补项目,鼓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请书积极开展研究,若已获得立项资格的项目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结项,候补项目可按照候补顺序依次申请结项,通过结项者,将按照资助标准拨付资助经费。

(三)根据学校的相关精神,对博士生、硕士生在科研创新项目中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将按照比例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重要提醒: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一:金融学院2016年“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结项名单.xlsx  

附件二: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pdf

附件四:研究生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