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特许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的相关管理规定、校务会关于金融学专业(特许金融分析师实验班)招生方案的决议及2017级“金融学专业(特许金融分析师实验班)招生简章的精神,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金融学(特许金融分析师实验班)招生工作小组按既定的招生名额、选拔方式和条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第一轮录取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签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特许金融分析师实验班)项目学习承诺书》,最终决定拟正式录取46名学生。现将录取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参见附件),公示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21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