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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金融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融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督导小组。

金融学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专业导师组组长任成员。

金融学院成立博士生复试纪检督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招生指标

1.博士研究生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复试分数线详见表1。

1:

专业

外语

经济学二

业务课

总分

金融学

55

55

60

200

金融工程

55

55

60

190

保险学

55

55

60

180

投资学

55

50

60

180

2.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1。

3.招生计划

1)学校分配至学院的招生计划详见表2。

2:

专业

非专项计划招生指标

专项计划招生指标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对口支援计划

金融学

12(含4人审核制)

  

1

金融工程

5(含1人审核制)

  

  

保险学

3

  

  

投资学

3

1

  

2)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导名单。

3)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少骨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

4)非专项计划的下达数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全日制计划下达数中包括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等。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随上线考生单列下达至相应学院(计划随人走)。

四、复试安排

1.凡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2. 参加复试考生下载并填写《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附件3)前三页(封面拟录取导师不填),于复试当日交至复试小组。

3. 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3,考生报到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复试程序要规范,必须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使用学校下发的《博士生复试记录表》,认真做好复试记录、数据上报与材料归档等工作。所有复试记录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3.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思政工作骨干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外语成绩相等则以初试总分降序排序,如初试总分相等则以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六、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学习年限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7〕16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七、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与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录取确定,不得更改。

2.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

3.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学习形式及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在职”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4类。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考生均须在录取前(6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对应拟录取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本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阶段将全部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经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合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在职):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非在职):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未按规定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1.本通知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制定依据,未尽事宜以上述文件为准。

2.本文件解释权由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027-88386612 王老师


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1日


 附件1:金融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附件2: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

附件3:2019年金融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