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招生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金融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各博导士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3.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第三条 报考条件及招生指标
1.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除必须具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1份。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的条件,不另作规定。
3.以下招生指标为初步计划数,最终指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招生专业 | 非专项指标 | 专项指标(少干) |
金融学 | 13 | 1 |
金融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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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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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 | 2 | 1 |
第四条 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1年1月1日0点—2月15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人。
第五条 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生除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yjsy.zuel.edu.cn/2020/1221/c7008a261069/page.htm)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须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提交一份申请人的个人陈述,从学习工作经历、能力、特别成就和研究设想等方面展开。
报名考生请于2021年2月16日-3月1日将报考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寄送至金融学院,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南411,电话:027-88386612 王老师(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第六条 考核流程
1.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别按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四个专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教育背景(20分)、英语水平(2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潜力(50分),其他(10分),含学术诚信和材料规整性等综合表现。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各专业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含非专项和专项)3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科目包括英语、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其中经济学(包含微观和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进行笔试考核,英语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笔试占60%、面试占40%),专业课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笔试占60%、面试占40%)。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其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将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联系方式
1.学院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南楼411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2.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6612。
3.报名考生请加入金融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QQ群:439123993,以便查收后续相关通知。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由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公告
http://yzb.zuel.edu.cn/2020/1229/c4639a261550/page.ht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yjsy.zuel.edu.cn/2020/1221/c7008a261069/page.htm
金融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