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王秀景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7174

    为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招生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金融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导士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3.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第三条  报考条件及招生指标

1.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除必须具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1份。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的条件,不另作规定。

3.以下招生指标为初步计划数,最终指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招生专业

非专项指标

专项指标(少干)

金融学

13

1

金融工程

4

 

保险学

3

 

投资学

2

1

 

第四条  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1年1月1日0点—2月15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200元/人。

  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生除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yjsy.zuel.edu.cn/2020/1221/c7008a261069/page.htm)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须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提交一份申请人的个人陈述,从学习工作经历、能力、特别成就和研究设想等方面展开。

报名考生请于2021年2月16日-3月1日将报考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寄送至金融学院,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南411,电话:027-88386612  王老师(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第六条  考核流程

1.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别按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四个专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教育背景(20分)、英语水平(2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潜力(50分),其他(10分),含学术诚信和材料规整性等综合表现。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各专业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含非专项和专项)3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科目包括英语、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其中经济学(包含微观和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进行笔试考核,英语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笔试占60%、面试占40%),专业课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笔试占60%、面试占40%)。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其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将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终成绩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联系方式

1.学院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南楼411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2.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6612

3.报名考生请加入金融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QQ群:439123993,以便查收后续相关通知。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由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公告
http://yzb.zuel.edu.cn/2020/1229/c4639a261550/page.htm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yjsy.zuel.edu.cn/2020/1221/c7008a261069/page.htm

 

                                                                  金融学院

                                                               20201228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