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增补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奥发布时间:2024-11-03浏览次数:927


金融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学院团委面向全院各团支部开展2024年团员发展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无挂科记录;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分配原则

依据金融学院各年级入团积极分子存量数,同步结合各年级团青比,全院本硕博共9个名额进行统筹考虑,不分配具体指标到年级。

三、工作程序

()个人向团支部提交纸质入团申请书;

()各团支部在年级指导下,严格按照要求对入团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综合申请人个人表现情况确定笔试入围名单;

(三)学院对入围名单进行统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院团委集中组织本院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课培训和考察,明确2名入团联系人;

(五)正式递交《入团志愿书》;

()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会议需支部成员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再次审查,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将讨论通过的学生名单推荐到学院团委。

四、工作要求

(一)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对象应当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讨论同意后,报所在年级团总支预审。各年级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时间安排。入团积极分子在支部、年级评选公示完毕后,由年级负责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以“**年级+团员发展”为邮件名及文件名(材料要求后续通知),在1117日中午12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金融学院团委组织联络部邮箱:jicenglianluobu1@163.com1130日前发展团员编号有效使用率、“智慧团建”系统新团员电子档案建立率达到100%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78838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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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