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是学生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的集体表现,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学风是读书之风,是治学之风,更是做人之风,优良的学风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的无形而强大的精神动力,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保证。
金融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是诸多工作中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长期以来坚持开展的各种促进学风活动使我院的院风和学风呈现积极向上的氛围,为了继续保持和更好的完善学习风气,定于3月中旬开展以“正学风,树目标,知荣辱”为主题的学风纠察月活动,活动为期一个月,努力在全院形成“乐学、勤学、善学、博学”的优良学风。
一、活动宗旨: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推进金融学院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通过“正学风,树目标,知荣辱”学风纠察月活动使本科生学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活动领导小组:
(一)组长:院党委副书记吉群
(二)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芳、11、12级辅导员、团委胡阳
(三)组员:金融学院第十四届分团委、学生会全体主要干部
三、具体要求:
(一)本次促进活动全体成员接受领导小组领导,严守纪律,所有学生干部以身作则。
(二)学生会相关部门在各辅导员的指导下对我院2011、2012级本科生24个班级课堂进行课堂情况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
(三)各班级班委定期组织课堂情况的自查活动,并及时向本班辅导员老师进行汇报备案。
(四)对于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一律在学院及各班通报批评;
(五)检查结果处理参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罚办法第二十条》,无故或未经允许缺课均为旷课(学习期间按每天八课时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32课时以上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达32课时,给予警告处分;
2.达64课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达80课时,给予记过处分;
4.达120课时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同等条件下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的学生在本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过程中优先考虑。
(七)课堂检查结果汇报至任课老师处作为平时成绩重要参考依据。学风纠察月定期公布各班的课堂检查情况。
(八)本次促进活动秉承制度化、规范化原则,对于到勤率使用表格登记并要求责任人签字。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金融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