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14届硕士生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6浏览次数:689

全院2014届硕士生和硕士生导师:

学院于10月底至11月初组织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已经过去2个月了,为检验“修改后通过”的硕士生是否真正修改了论文,确保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学院特组织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为确保第二次预答辩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二次预答辩时间定于元月2日,地点在各教研室,详见附件2.此次预答辩是学院为2014届硕士生组织进行的最后一次预答辩工作。

3.请各位研究生在参加此次预答辩前后做好以下工作:

(1)12月30日前向导师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由导师审阅同意后向研工办林老师提交论文(电子版);

(2)12月30日前向研工办林老师和预答辩小组每位导师各提交一份按学校规范装订好的论文(纸质版);

(3)携带2013年10月第一次预答辩之后的所有书面修改说明参加此次预答辩;

(4)认真填写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并请预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字确认预答辩决定和研究生预答辩记录;

(5)此次预答辩通过后在导师指导下继续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质量提升;

(6)此次预答辩仍不通过或未参加此次预答辩者原则上应按预答辩小组建议延期半年答辩;研究生如有异议,可向院研工办申请复议(复议申请表见附件),复议申请须由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且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承诺,复议申请由学院组织复议小组进行复议后做出裁决,裁决通过后,该生论文直接转由研究生院送校外盲评。其它学生由研究生部随机抽取送校外盲评。

4.请各位硕士生导师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认真阅读研究生修改后的论文,严把论文质量关;

(2)审阅同意后及时向研工办林老师提交论文(电子版);

(3)按照此次预答辩安排参加并认真完成预答辩工作;

(4)对可能出现的研究生复议申请出具导师意见。

5.请各预答辩小组在预答辩时做好以下工作:

(1)阅读研究生当场提交的书面修改说明;

(2)明辨研究生论文写作和修改的态度,对态度不端正,如2次都不参加预答辩、此次预答辩论文未做任何修改或与上次论文几乎相同等,或者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以及伪造数据等行为,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研究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表现如实记录在预答辩记录表之中;

(3)针对论文修改和此次预答辩情况明确做出此次预答辩“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因为此次预答辩是学院为2014届硕士生组织进行的最后一次预答辩工作,所以预答辩记录表中“(2)本次预答辩不通过,修改论文后再参加预答辩”的选项请忽略;但是请务必在选项“(1)预答辩通过,进一步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可申请检测、评审和正式答辩”和选项“(3)预答辩不通过,建议延期半年答辩”之间做出明确选择),建议各预答辩小组将此次预答辩不通过率控制在10%以内;

(4)签字确认以上决定和研究生预答辩记录;

(5)当场向研究生宣布预答辩小组专家评价结果并将结果报送给研工办林老师;

(6)向所有参加此次预答辩的研究生清楚解释并着重强调:一是研究生本人永远是学位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是第二责任人,其他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只是供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参考;二是此次预答辩“通过”并不是说论文就无需进一步修改,而是要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以确保论文质量,否则仍将无法通过后续环节的层层检验!

谢谢大家的配合并祝大家圣诞快乐!

 金融学院研工办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2014年硕士论文第二次预答辩安排.xls

附件: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小组专家评价结果复议申请表.doc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