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15届(上半年毕业)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6浏览次数:611

全院2015届博士生和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博士生的科研能力,确保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决定组织2015届上半年毕业的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为确保预答辩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预答辩时间定于2015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预答辩小组成员均由导师组长安排,报院研工办安排答辩地点。 

2.请各位博士生在参加此次预答辩前后做好以下工作: 

(1)2014年12月20日前向导师提交修改后的论文,逾期不予安排,答辩时间自动推迟半年; 

()12月30日11:00前,将预答辩论文纸质版一式7份交至文泉楼南楼107;

(2)认真填写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并请预答辩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字确认预答辩决定和研究生预答辩记录;

(3)此次预答辩通过后在导师指导下继续修改论文,确保论文质量提升;

(4)此次预答辩不通过或未参加此次预答辩者原则上应延期半年答辩;研究生如有异议,可向院研工办申请复议(复议申请表见附件),复议申请须由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最终由学院组织复议小组进行复议后做出裁决。

3.请各位博士生导师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认真阅读研究生撰写的博士论文,严把论文质量关; 

(2)审阅同意后于12月29日前向研工办提交论文电子版; 

(3)按照此次预答辩安排参加并认真完成预答辩工作; 

(4)对可能出现的研究生复议申请出具导师意见。 

4.请各预答辩小组在预答辩时做好以下工作: 

(1)明辨研究生论文写作和修改的态度,对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以及伪造数据等行为,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研究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表现如实记录在预答辩记录表之中; 

(2)针对论文写作和此次预答辩情况明确做出此次预答辩“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请务必在预答辩记录表中选项“(1)预答辩通过,进一步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后可申请检测、评审和正式答辩”、“(2)本次预答辩不通过,修改论文后再参加预答辩”和“(3)预答辩不通过,建议延期半年答辩”之间做出明确选择;如有其他意见,也请明文列出),建议各预答辩小组将此次预答辩不通过率控制在30%以内; 

(3)签字确认以上决定和研究生预答辩记录; 

(4)当场向研究生宣布预答辩小组专家评价结果并将结果报送给研工办杨老师; 

(5)向所有参加此次预答辩的研究生清楚解释并着重强调:一是研究生本人永远是学位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是第二责任人,其他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只是供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参考;二是此次预答辩“通过”并不是说论文就无需进一步修改,而是要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以确保论文质量,否则仍将无法通过后续环节的层层检验!

金融学院研工办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小组专家评价结果复议申请表

附件:金融学院已开题尚未预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