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校专业人才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322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结合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实际,拟于近期面向北京、武汉等地知名高校为我区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引进专业人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学历

专业

1

直属事业单位

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

综合服务岗

1001

2

硕士研究生

金融类、经济类

2

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综合服务岗

1002

2

硕士研究生

不限

3

新疆软件园管理办公室

综合服务岗

1003

1

硕士研究生

软件信息类

4

综合服务岗

1004

1

硕士研究生

经济类

5

农村事务管理办公室

综合服务岗

1005

1

硕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06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7

执法局

治理违法建设管理办公室

综合服务岗

1007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8

财政局

投资评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08

2

硕士研究生

财会类

9

招商服务局

招商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09

1

硕士研究生

经济类

10

建设局

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0

1

硕士研究生

建筑类

11

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1

1

硕士研究生

建筑类

12

人防设施管理站

综合服务岗

1012

1

硕士研究生

建筑类

13

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3

1

硕士研究生

机械类、经济类

14

统计局

统计普查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4

1

硕士研究生

经济类、法律类

15

综合服务岗

1015

1

硕士研究生

不限

16

规划房产局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6

1

硕士研究生

城建规划类

17

审计局

投资审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7

2

硕士研究生

建筑类、工程预算类、工程管理类

18

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综合服务岗

1018

2

硕士研究生

建筑类、工程预算类、工程管理类

19

钢城片区管委会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1

5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0

友谊路片区管委会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2

5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1

火车西站片区管委会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3

5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2

高铁片区管委会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4

5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3

白鸟湖片区管委会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5

5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4

中亚南路街道办事处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6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5

中亚北路街道办事处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7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6

嵩山街街道办事处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8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7

王家沟街道办事处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09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8

北站西路街道办事处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10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29

乌昌路街道办事处 

事业岗位

城区管理、社会事务

2011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二、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通过网络报名、学校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2015年4月6日)

2、召开见面会。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及岗位匹配性提出进入见面会人选意见。见面会主要为介绍岗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2015年3月底—4月初)

3、面试。根据见面会初选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5-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评小组。(2015年4月中旬)

4、考察政审。考察人选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同岗位人员总数的1:2确定。

5、体检。体检人员依据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总数确定,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结果确定和公布。根据面试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录)用人选,报区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聘用建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享受待遇

(一)收入待遇

工资额:国家规定的工资+开发区津补贴+各类奖励。

人才补贴:博士补贴800元/月,硕士补贴400元/月。

(二)政治待遇

(1)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引进博士生、硕士生分别享受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2)优先推荐列入自治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队伍,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三)工作条件

1、博士每年资助由自己支配的资料费1万元,1次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费用。

2、支持优秀人才科技创新,提供课题启动经费,取得研究成果,国家级课题奖励3万元/人,自治区级课题奖励2万元/人,市级课题奖励1万元/人。

(四)生活条件

1、协议服务8年以上,提供住房并予以补贴,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第一年发放总金额的30%,第二年发放总金额的30%,第三年发放总金额的40%。同时,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

2、配偶和父母在外地的,每年可分别享受40天、25天探亲假,报销往返交通费。

3、协助办理本人及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孩子入托等事宜。

四、相关要求

请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联系邮箱,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人:机关单位联系人:胡志强     联系电话:0991-3723019

丁黎鹏     联系电话:0991-3713809

联系邮箱:uetdrsj@126.com

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引进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