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384

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的总体部署,促进西藏、青海、新疆(以下简称三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拟联合开展第四届中央企业面向三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5月31日。

二、对象范围

三地201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三地学籍和入学前户籍为三地的毕业生)为主,三地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

三、组织形式

专场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主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专场招聘活动以网络招聘为主。活动组织方依托中国国家人才网开通三地专场招聘活动专栏,介绍活动情况,发布招聘信息和岗位信息,提供企业招聘信息的网络链接。参加招聘活动的中央企业可在企业网站自行设立招聘专栏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三地专场招聘活动专栏进行链接,也可以直接将招聘信息发布在中国国家人才网三地专场招聘活动专栏上。参加招聘的三地高校毕业生可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三地专场招聘活动专栏,查询有关招聘信息。同时,三地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招聘形式开展专场招聘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指导、督促有关高校及时组织2015届毕业生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国资委企业分配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央企业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在中国国家人才网开通三地专场招聘活动专栏,完成与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各中央企业网站的链接;做好有关中央企业的招聘岗位信息采集、发布等技术支持工作,以及招聘岗位、拟招录人数等信息的分析汇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国资委要高度重视专场招聘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专场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参加招聘活动的下属公司或项目,并于3月10日前将负责招聘活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加强岗位收集。各中央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发展需要和援藏援青援疆工作任务,大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针对性的岗位用于此次专场招聘活动。为提高招聘活动对接成功率,招聘岗位应以三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岗位为主。各招聘单位于3月20日前完成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认真组织招聘。各中央企业要指导相关驻地企业或项目认真组织简历筛选、笔试和面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可建立远程面试视频系统,方便毕业生求职和企业招人。招聘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与达成就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四)大力宣传发动。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摸清本地区高校毕业生专业构成和人员分布,多渠道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高校参加专场招聘活动。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参加招聘中央企业的网站要在页面显著位置设立专场招聘活动统一标识,并与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活动专区链接,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要将相关信息同步发布。

(五)跟踪落实政策。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跟踪了解本地区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并提供相应服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伟风、杨洋

电子邮箱:psr@newjobs.com.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