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30浏览次数:757

全体应届硕士研究生:

学院决定,2015年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于2015年5月9日-5月17日进行,请拟参加2015年上半年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校外盲评的同学另行通知)于5月4日前提交答辩论文纸质版(论文封面日期一律为2015年3月10日)一式六份(含本人签名,其中一份需有导师在封面签字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承诺承担导师责任)。

论文答辩完成后,各位同学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委员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于5月24日前提交论文定稿两份(论文日期一律为2015年3月10日)及答辩相关材料(毕业生登记表、论文答辩记录本、硕士学位申请表和硕士学位申请档案袋),交院、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导师需在5月24日前将所指导学生论文电子版通过OA交院研工办。按照校学位办要求此次提交的论文电子版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湖北省学位办抽检论文的基础。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申请学位材料将不能提交学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今年学校对学生申请学位论文的档案提出严格的建档要求,请同学们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尽量不要委托其他同学代为上交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

请同学们制作论文必须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学位论文撰写、印制规格的规定(试行)》(http://jrxy.zuel.edu.cn/Html/ShowNews.asp?ID=4263&ThisID=10&SortID=55),并详细阅读附件相关操作规范;不符合规范的论文不得提交院、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为方便同学们咨询材料填写规范、提交材料,研工办组织同学专门负责审核、收发各类答辩材料,请提交材料同学合理安排时间。

材料收发时间:5月4日-24日18:30-20:00 (周六除外)

地点:文泉楼南楼408会议室

 

附件一:各材料填写说明(必读)

附件二:答辩记录本填写规范

附件三: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填写规范

附件四:硕士学位申请表填写规范

附件五:编号表

附件六:档案材料目录

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