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通知

发布者:胡阳发布时间:2018-05-29浏览次数:2340

全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投身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在我校70周年校庆和双一流建设之际,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我院分团委承接校团委要求,决定在我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思践悟十九大,青春建功新时代

二、项目申报

1.校级立项项目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

类别二: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

类别三:在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其中,除类别一外,其他类别的各组织、团体、团支部至多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团队)。

2)申报机制

类别一:由学院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并上交至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含学术不端检测)、评比,并按照评分排名推荐前十名报至校团委;

类别二: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交由社团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由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三:在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交由院团委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3)资助额度: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结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2. 院级立项项目(团队)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类别二:挂靠学院指导的学生社团;

类别三:院级“青马班”培训学员;

类别四:其他学生自行组队项目。

2)申报机制:各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院团委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院级项目的立项评审,并予以公示。

3)资助额度:对获得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学院团委出具立项(结项)证明,学院团委酌情进行资助。

3.注意事项

1)实践队伍须认真阅读《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1),并严格落实;

2)本次实践参考主题除7个常规项目外,另增设3个专项实践项目(优秀校友寻访活动专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专项、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各团队进行选题申报时,须认真阅读附件2,选题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中内容;

3)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3);

4)立项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不含带队老师)。

三、材料上交要求

1、申报校(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立项书三份和维普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一份,黑白双面打印;

2)电子版立项书和维普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各一份,直接以申报立项的课题名命名文件。

2、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时间为63日(周日)8:0010:00,首义校区统一交至中南楼309,南湖校区统一交至文泉楼308

3、电子版申报材料于63日(周日)1000发送至电子邮箱diaoyanpeixunbu@163.com,并于上交纸质材料同时与工作人员核对电子版材料。

未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团队)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支部应充分认识到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切实做到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引领青年团员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在基层服务中,提升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各支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规划好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从筹备到实行,从而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支部要及时适应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青年群体,找准团员青年的兴趣点、关注点,做好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引导,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各支部需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传,总结经验。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校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评优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选出一批落实到位、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秀项目(团队),切实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 

附件:

1.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doc

2.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参考主题.docx

3.立项申报书模板.doc

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5.2018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