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学习先进、争当先锋、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学院决定开展第七届“励志金融”年度人物(集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励志金融”年度人物(集体)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国家实事,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
2.热爱集体,集体主义观念较强,树立文明新风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记过行为;
3.热爱学习,认真学习本专业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按照要求获得相应学分,排名居于专业前列。
(二)申报标准
满足以上基本标准的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满足的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的内容递交申请材料。
1. .在基层团支部、班级等组织建设中,创新工作形式,积极组织同学参与,取得良好效果,坚持互帮互助,营造良好学风,并在院、年级中产生积极影响。
2.积极参加寝室文明建设,与寝室同学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认真遵守寝室公约,多次获得文明寝室的荣誉。
3.社团组织建设良好,致力于通过务实的工作服务广大学生,成功组织有创新主题、创新意义的学生活动,并且取得良好的活动反响,获得省市级以上奖项表彰。
4.关注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成长为积极向上、善良诚信、踏实肯学、热心公益、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青年。
5.积极参加博文、大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多次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荣誉,在核心、SCI、CSSCI等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发表过论文,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市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6.热衷于各类志愿活动,并积极宣传公益意识、奉献爱心,关心老人,帮助生活中有困难的同学,其事例能够彰显当代大学生自觉奉献的精神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责任感。
7.代表学院、学校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各类文艺体育赛事,取得显著成绩;或以个人参加市级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优异成绩,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8.其他符合“励志金融”精神要求的人物(集体)。
二、报送方式、要求与时间
(一)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各班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jrxy_zuzhibu@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励志金融+班级+姓名”)
(二)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不多于1500字事迹简介一份,简介证明图片若干。附件中须有奖状或照片等作为奖项的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该奖项无效。
(三)申报时间:
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均请于2019年4月22日(周一)17:00前按照相应报送方式报送。
三、活动联系人
金融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部长:高越
联系方式:18062575369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