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学院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胡阳发布时间:2019-05-28浏览次数:2493

全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按照学校党委和校团组织工作部署,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与祖国共奋进”

二、项目申报

(一)校级立项项目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

类别二:各学生社团申报的实践项目(每个社团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社团负责人);

类别三:在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申报项目(每个团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团支部负责人)。

2.申报机制

类别一:由学院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并上交至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含学术不端检测)、评比,并按照评分排名推荐前十名报至校团委;

类别二:各学生社团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交由社团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由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类别三:在在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申报项目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交由院团委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3.资助额度: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结项)的项目(团队)均获得校级立项资格,并对其中的优秀项目按照不高于3000/项的标准予以经费资助;其他项目仅立项,不给予经费资助。

(二)院级立项项目(团队)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类别二:挂靠学院指导的学生社团;

类别三:院级“青马班”培训学员;

类别四:其他学生自行组队项目。

2.申报机制

各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15%),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院团委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院级项目的立项评审,并予以公示。

3.资助额度

对获得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学院团委出具立项(结项)证明,学院团委酌情进行资助。

4.注意事项:

1)实践队伍须认真阅读《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1),并严格落实;

2)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2);

3)立项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不含带队老师)。

三、专项计划

1.“我眼中的家乡”大学生返乡专项。

返回家乡所在地,围绕国情观察、文化传承、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宣讲等多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并以纪录片、宣传片、摄影集等载体记录家乡的变化,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伟大成就,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备注:返乡地点按所属地级市进行划分,原则上同一返乡团队成员中生源地为同一地区的不得少于60%(四舍五入计算)。

2.“传承红色基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

走进革命老区,传承红色基因,积极赴延安、西柏坡、井冈山、黄冈等全国红色革命基地和革命老区,感受传播革命文化,助力精准扶贫,奉献青春力量;以学校迁汉办学七十周年为契机,积极赴宝丰、开封等学校发源地、南迁地追寻学校办学历程,感受学校前身“中原大学”办学精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艺实践、专题调研活动。

3.优秀校友寻访专项。

结合返回家乡、实习实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以“我与中南大的故事”为主题,进行优秀校友寻访,通过访谈图文纪要、人物专访、专题视频等形式分享校友的求学经历、奋斗历程,共叙校友情,共忆母校恩,共传中南志。

要求:实践活动结束后除需提交实践报告外,还需形成以下至少一项成果:

1.一篇人物专访文字报道(不低于3000字),形式内容可参阅校友总会网络报道:“校友访谈——张粒:传道授业为人师 辩口利辞依于法”。

2.访谈记录视频(最后剪辑成片不低于20分钟),形式内容可借鉴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智慧讲堂”栏目等。

4.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

按照《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附件3)的相关工作部署,自行组建“新青年下乡”先锋服务队,按照要求与相关村(社区)进行结对,围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助力军运会、青春助力城市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四、材料上交要求

1、申报校(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立项书三份和维普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一份,黑白双面打印;

2)电子版立项书和维普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各一份,直接以申报立项的课题名命名文件。

2、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时间为61日(周六)8:00—10:00,首义校区统一交至中南楼309,南湖校区统一交至文泉楼308

3、电子版申报材料于531日(周五)23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diaoyanpeixunbu@163.com,并于上交纸质材料同时与工作人员核对电子版材料。

未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团队)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社会实践作为引导团员青年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深入社会的重要渠道,全院各级团支部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按照《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1)落实相关任务。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全院各级团支部要及时适应今年的新形势、新情况,深入青年群体,找准团员青年的兴趣点、关注点,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鼓励团员青年通过返乡调研、实习实训、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引导工作,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引导,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全院各级团支部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提供保障和支持,将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各级团支部需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积极宣传,总结经验

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引导团员青年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校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评优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选出一批落实到位、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秀项目(团队),切实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

各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评优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开展情况和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选树一批落实到位、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秀项目(团队),从而切实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实践。

附件1: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1).doc

附件2: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1).doc

附件3: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pdf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