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秀景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2628

2017级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0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金融学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与时间

1.实习对象:按照教学计划规定,需进行2020年教学(毕业)实习的2017级各专业学生。

2.实习时间:20206-20215月。

二、实习安排与要求

1.学院今年不统一安排集中实习,由学生在居住地自主安排分散实习。对于无法自行找到实习单位的,各系应提供必要协助。

2.实习时间可灵活安排,不要求在今年暑假完成,学生在20206-20215月期间完成实习任务即可。

3.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以线上实习、参加虚拟仿真网络实习、参加各类论坛、撰写实践方面论文等方式进行实习均可。

4.实习指导老师由学生的本科生指导老师(即学年论文指导老师)担任,负责线上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并批阅实习报告(具体名单参见附件3)。

5.指导老师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服从实习地和实习单位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

6.学生开始实习后,请及时将实习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向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报备。

、材料提交与批阅

1.实习结束后,学生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实习报告封面(附件1)的格式要求完成实习报告的撰写,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2)与金融学院2017级本科生教学实习汇总表(附件3)中的相关内容。

2.撰写完成后,请学生将附件1-3的电子版以“班级+学号+姓名+实习报告”的命名方式打包发至指导老师批阅。(文件中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可使用电子签章)。

3.指导老师批阅完成后,填写附件3中成绩一栏,并将所指导学生相关实习材料(附件1-3)的电子版反馈至教学办,便于做好成绩录入、实习报告归档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金融学院

2020611

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实习报告封面.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doc

附件3:金融学院2017级本科生教学实习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