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博士招生录取组织工作,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确保博士招生录取质量;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安全平稳有序完成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副书记、各博导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3.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招生指标下达与考生报名情况,金融学院2022年博士生拟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非专项指标 | 少骨专项 | |
少数民族 | 汉族考生 | ||
金融学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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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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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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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 | 5(含1名直博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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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 | 1 | 0 |
四、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别按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四个专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五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能力、英语水平、思想品德各20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各专业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含非专项和专项)3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安排在4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同时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
本次采取线上远程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的线上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详见考生须知。重点考查考生的研究能力、培养潜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科目包括英语、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100分,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其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学院把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招考公平公正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强化安全保密责任,统筹推进博士招考各项工作。
(二)学院严格按照考前“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中“一平台”(统一考核平台:腾讯会议)、“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试题)的要求,组织专人专班在正式开考前对考生开展身份识别工作,并保存考试全过程的视频、图像等资料。
(三)为规范线上远程考核过程,考核组成员在有监控的考核教室内共同完成考核及评分、统分工作。
(四)网络远程考核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考生需准备2台电子设备(建议使用平板、手机),选择固定机位进行拍摄。主机位电子设备用于考生与考官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手机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辅机位电子设备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考官清晰看到。
(五)考生应选择相对独立、无干扰的环境,在考核期间,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除学院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生考核环境内严禁存放任何与考核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储、收发、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六)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考核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考核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学院联系。若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七、录取
(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
(二)未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防疫要求
学院须按属地以及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核前一周起,直至考核工作结束,考核相关人员(含面试组专家、考务秘书、值班人员等)须每天自行监测体温状况,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核前3天有发热、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不得参加考核工作。
(二)考前14天考核相关人员(含面试组专家、考务秘书、值班人员等)原则上不得离开武汉市。
(三)考核相关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学院安排专门疫情防控人员,按照本地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考核组人员健康信息摸排、防疫物资准备、进场体温检测、专属区域划分、场所和设备消杀等相关工作,对测温异常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人员,应按防疫流程和要求进行处置。
九、信息公开公示
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咨询电话:027-88386612(王老师);
监督电话:027-88386770;申诉邮箱:znjinrong2019@163.com
十、招生录取纪律及违规处理
(一)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把握客观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加强博士招生录取相关人员的纪律管理,落实回避要求,强化考务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监督巡视组全程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三)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博士招生考核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四)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金融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