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雨洪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083

根据《金融学院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拟开展2024年资助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金融学院2022-2024“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审核公示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发放资助金:

 1、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

 2、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已完成的学生;

 3、赴国外攻读学位已办理好手续的学生、攻读学位已完成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参加夏令营已结束的学生需提交官方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2、已完成交换生、访问学者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官方证明文件和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在官方证明文件信息中标记出本人基本信息、交换的国外高校名称、交换时间等内容)

 3、已办理好赴国外攻读学位手续的学生需提交官方在读证明和学生卡/证原件扫描件;已获得相应学位的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中国银行卡(正、反面)扫描件。

 5、填写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获奖个人信息(学生)》。

 6、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助之后的感受、求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等见闻、对捐助单位的感受、对学院师弟师妹的建议等。

注:国外高校材料可以是下载的电子文件,但须备注官网网址备查。所提交材料需真实,若发现虚假信息,将追回已发放金额,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时间安排

 1、320——327日,学生提交材料。学生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按照1-6顺序整理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命名为姓名+班级+获助年份(2022/2023),发送至邮箱876814597@qq.com。将纸质版材料按1-6顺序装订好于327日前提交至文泉楼南433办公室。

四、联系人

胡老师  

办公地点:文泉南433    

联系方式:027-8838756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资助学生出国(境)交流”获奖个人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