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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金融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公示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及《金融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2年8月修订)》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与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查,现将2023级本科生拟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115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下午16点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文泉楼南4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386714。

金融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公示.pdf

 

金融学院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