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承接校团委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有我 爱国力行
二、活动对象
全院在职专(兼)职团干及专任教师、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峥嵘岁月,悟党史辉煌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到来之际,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发展历史,发扬革命先辈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结合我校“传承红色基因”育人专项及我院专业,就近就便开展“四史”宣讲、红色基地、金融博物馆参观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寻找“我与党的故事”,追溯金融发展史,并以视频、主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百年征程,在实践中传承党的精神。
(二)实干笃行,展青年担当
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金融支持创新的政策、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传承优秀文化等重要举措内容,将政策理论、学科专业与实际相结合,深入重要领域、行业,赴基层一线地区,通过就地走访、实地调研、资料调查等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并以视频、照片集锦、调研实录等方式宣传实践成果,以小见大、以点见面,以实际行动贯彻全会精神。
(三)“我眼中的家乡”返乡专项
详见通知:《关于开展“我眼中的家乡——青春奋进新时代,韶华逐梦‘十四五’”第七届(2021年)寒假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链接(http://tw.zuel.edu.cn/2020/1209/c4353a259772/page.htm)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
1.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本院专业特点与学科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宣传发动,按时下发通知,组织学生填写并回收《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各年级辅导员统一下发,备查电子版见附件1)。
2.各团支部应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直播等新媒体方式创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各团支部要做好社会实践经验交流工作,鼓励学生走出校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对表现优异的团队(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分享、传播优秀成果及经验。
4.各团支部要做好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需自行购买实践期间的综合意外保险,并做好安全自护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有序开展,安全至上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线下跨省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团支部应注重疫情防控,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实践团队、个人应坚持“就近就便、避免聚集”的原则,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相关实践要求。各实践团队成员、个人须仔细阅读并填写完成《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交由学院统一收取。
(三)积极宣传,创新成果
各团支部应推动多元化宣传模式,建立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机制,引导实践团队、个人通过视频(Vlog、短视频等)、图片(影像日志、主题图册等)、文字(采访、宣讲、推文等)丰富新颖的宣传形式,扩大实践影响力。引导实践团队、个人创新成果形式,鼓励以漫画、图册、自制影视作品、3D模型、期刊论文等多样化形式展现实践成果。
(四)明确要求,严格考评
1.每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除毕业班学生外)要结合自身社会实践活动写出一篇内容翔实、颇有见解的社会实践报告(不少于1500字);参与评优的个人和团队还需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维普相似性不超过15%)。
2.各团支部在下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集本班《社会实践登记表》和实践报告。在进行社会实践成果评比及推荐申报工作中,严格把关、规范格式,个人申报材料统一按照《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个人成果报告模板》(见附件3),团队申报材料统一按照《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成果报告模板》(见附件4)。经初步评审后,各团支部应推选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和相似性检测报告上交本院分团委调研培训部,参与“优秀实践成果”、“先进个人”奖项推荐申报工作。调研培训部会将组织评选、答辩活动。评比中的优秀申报材料送至校团委参加校级评比。
3.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已在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不得申报参评此次社会实践,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